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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信用承诺函”可代替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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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17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14:28 打印此页 关闭

      记者从贵州遵义市发改委获悉,从今年9月20日起,遵义市明确在全市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开始试行信用承诺制,即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不用实质性缴纳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据了解,近日,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已印发《关于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并对这一新政策作了详细说明。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且在工程建设领域已实际完成2件以上项目任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并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

  “良好的信任关系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契约精神,而良好的契约精神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基础,更是反映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说,试行企业承诺制,对于政府而言,做到了简政放权、提高了办事效益,并将主要精力放在监督和管理上;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减少了办事环节,节约办事时间,降低了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据悉,2020年,遵义市共计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1057项,采用现金保证4144笔,金额38467.2万元,采用金融保函(电子保函)152笔 ,节约现金投入成本 2189.8 万元,未收到招标人因投标人违约扣除投标保证金申请。其中:电子投标保函于2020年10月开始启用,到2021年8月20日为止,开具1907笔,为投标企业释放资金16337.364万元。

  “我们根据国家现行规章以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实践经验,制定并实施了这一新政策。”遵义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市发改委将继续以务实行动举措,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做到“放权于市场,管理好市场,服务好市场”。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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