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泰兴市农韵文化艺术团负责人李女士前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成立,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告知下,李女士主动申请实行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到1小时,李女士便拿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今年来,泰兴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点关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反映强烈、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先后出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泰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率先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审批领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时,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目前,泰兴市已公布实施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47项,并通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相关服务场所等渠道,公示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企业群众查阅下载。截至目前,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办理2945件,累计减少4000多份证明材料。
接下来,泰兴市将进一步加强部署、协调推进。一方面,充分运用线下线上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宣传,积极推广成功案例,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另一方面强化审管衔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开展系列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各执法部门找准差距,补齐短板,采取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全力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落细,让企业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福利。
来源:江苏省政务服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