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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开展港口经营信用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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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55 更新时间:2022年01月04日09:24:08 打印此页 关闭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体系在营造港口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积极作用,近日,由江苏省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开展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港口经营人信用评定工作。

  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辖区内港口经营者应于12月底于江苏省港口经营人信用管理平台上完善基础信息、完成信用信息归集、上报信用自检等。2022年1月,市局将联合港航中心、执法支队召开信用评定考核会,确定2021年市区码头的信用等级并进行公示,3月上旬将最终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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