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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介等违规3次以上 禁用互联网平台发房源信息
发布时间 : 2019-10-12

据北京市住建委消息,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在6月26日~7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正式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信息,房屋照片要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需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租赁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

  《通知》提出,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下列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

  同时,互联网交易平台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逐步实现合并展示;不展示发布超过30日未维护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通知》还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规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由网信部门和住建(房管)部门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下架相关房源信息并暂停该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1至3个月。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北京发布了互联网交易平台房源发布的管控政策,充分体现了当前对于中介互联网平台严管的思路,尤其是针对房源的信息发布,给予了更为严厉的政策,这体现了房源市场的净化导向,有助于减少假房源,也利好真实房源的公平交易。

  “此次政策规定,对于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则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从这个角度看,发布虚假房源,包括房源价格虚假等形式,将会面临更大的管控。这也使得一些中介机构鱼龙混杂,通过假冒房源来诱导客户询价的现象会减少。这对于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等都有积极的作用。类似规定也使得后续真房源市场更好的建立,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公平交易等都有较为积极的意义。类似规定也使得后续中介机构会更加规范操作,进而有助于二手房市场的更健康发展。”严跃进如是说。

中国新闻网 |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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