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史上最严交通违法惩戒制度来了,涵盖所有交通参与者,严重失信将影响就业、贷款等。近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召开的《太原市交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新闻发布会。2020年1月1日起,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据悉,对所有交通参与者如此严格的联合惩戒制度,在全国尚属首家。
《办法》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交通失信等级评价,采用累积记分的计算方式,分A、B、C、D库进行管理。即:A库为失信分值达到70分以上的特别严重交通失信行为;B库为50-69分的严重交通失信行为;C库为30-49分的较重交通失信行为;D库为10-29分的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交通失信记分方式采用递进式和累加式。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的同一交通违法行为采用递进式(N+1)记分方式,除此之外则采用累加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采用自然年度的评价方式,即: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设置有效期,一般交通失信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交通失信记录,有效期2年;严重交通失信记录,有效期3年;特别严重交通失信记录有效期5年。交通失信记录有效期满,系统自动修复。在有效期内又发生交通失信行为的,重新计算失信等级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据了解,对纳入A库的行为人,通过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和重点领域、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全部予以否定性评价,在提高记分分值的同时通报单位、社区进行联合惩戒。
科技日报 | 2019/11/13